商標申請應該是企業發展的第一步,企業創立初期就應該準備商標注冊,雖然我國對企業的商標注冊采取的還是自愿原則,但是《商標法》對注冊商標的申請還是有一定條件要求的,那么注冊商標要符合什么條件?
注冊商標要符合什么條件之申請人以及商標條件要求:
第1、商標注冊的我國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
第2、申請注冊的商標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注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即必須是文字、圖形或其組合,否則不能作為商標使用。
2.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應當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其中顯著性是指應具有其明顯的特色。
3.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圖形。
4.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注銷未滿一年的注冊商標相同或類似。但如果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與因連續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銷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則不受這一條件的限制。
5.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注冊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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